2003年,王某从湖南老家来到扬州,当时他伙同老乡刘某在扬州翻墙、撬锁、钻窗、砸玻璃作案20多起,盗窃金额高达10余万元。2004年同伙被逮捕了,王某却跑了。10年后,经过警方多年追查,最终在深圳将王某逮捕归案。近日,被告人王某终于站在了被告席上,最终仪征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已近不惑的王某说,这10年来,王某除了思念家人外,每天都是提心吊胆。自己之所以走犯罪道路完全是受老乡刘某怂恿所害。王某回忆说,刘某是他在老家的好朋友,当时刘某不学好,在老家到处借高利贷。少未经事的王某,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当了高利贷担保人。哪知刘某借钱后便在县城消失了,借债的跑了,债主天天盯着担保人王某,家里一刻不得安身。经过多方打听,王某辗转找到在扬“打工”的刘某。对于自己给王某惹来的麻烦,刘某没有抵赖。他竭力邀请王某来扬州,说这里赚钱有门道,要和兄弟一起奋斗。于是王某只身一人来到扬州。到了扬州,刘某才跟王某说实话,压根就没什么赚钱门道,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就是夜里入室盗窃。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切,起初王某有些犹豫,但是一想到自己在扬州人生地不熟,兜里没钱吃饭也都成问题也就同意了。于是,他们白天睡觉,晚上盗窃,趁着人们熟睡就翻墙入院、乘隙盗取大量财物,现金、黄金、香烟等,盗窃金额高达10万元。几经周折,他逃亡到了深圳,但10年后,他最终还是没有逃掉法网。

 

仪征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