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仪征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将37项质效指标分成质量、效率、效果三类指标体系进行分析研判,按照“效果第一、质量优先、兼顾效率”观念,全面把握各项指标的内在联系,及时发出“预警督办令”,统筹优化“一质两效”,确保各质效指标良性互动,高质态运行。

 

研判质量指标,确保办案程序和实体公正。审管办牵头,每两周对案件质量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对案件质量上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预警,督办落实。每季度对改发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通报,对原审和二审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的不同之处,详细分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虽然庭审及法律文书不显现为质量指标,但此两个环节直接影响案件质量,改发的根源多源于此,为此,仪征法院狠抓庭审规范和法律文书撰写,从根本上提高了案件质量。

 

研判效率指标,尽量缩短办案期限。审管办每天动态跟踪全院和各庭的结案数和收案数,牢牢把握结案率和结收案比。民商案件满一个月未结的,审管办列表跟踪,满两个月未结的,发出“橙色预警督办令”,承办人须向审管办说明情况,满三个月未结的,发出“红色预警督办令”,审管办主任阅卷督办。对执行积案、“四项”案件、十八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严格控制,全力清理,并分析预判其对案件效率整体性影响。

 

研判效果指标,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时刻关注并及时分析研判全院案件的调解情况,对批量案件、矛盾易激化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全面落实承办法官、庭长、分管院长、院长“四级调解法”,尽一切可能追求调解结案。做好法律释明和纠纷化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原告撤诉息讼。分析研判行政一审撤诉率,多渠道协调官民关系,争取双方和解。分析预判案件风险,化解涉诉信访纠纷,降低上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