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来,邗江法院积极构建“四项机制”着力化解涉农民工的矛盾纠纷。共审结涉农民工案件152件,标的达271余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简化诉讼程序,建立快速裁决机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建立了便捷高效的快速裁决机制,对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做到当天立案、当天审理、当天结案。在去年审结的涉农民工案件中,其中30天内结案的达到75.3%

 

坚持调解优先,建立和谐双赢机制。坚持把司法调解贯穿于立案和审理的庭前、庭中和庭后的各个环节,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减少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性,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减少农民当事人的讼累,实现共赢。全院涉农民工案件的调撤率达98%

 

力求案结事了,建立审中履行机制。建立了“审中履行”机制,在审理过程中,就注重案件的调解执行,千方百计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收到较好的实效。审理扬州某鞋业有限公司与41名职工拖欠工资纠纷时,在冻结鞋厂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与已出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坦诚利弊,指出其弃厂逃债、置工人切身利益不顾的法律后果,最终41名工人的工资得以兑现。

 

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多方协调机制。与公安、人力与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解决涉农民工纠纷的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化解涉农民工矛盾纠纷的合力。2012年底,扬州市某箱包厂因资金经营困难而停业,该厂雇佣的23名工人为讨要被拖欠的13万元工资将箱包到政府集体上访。该院及时与当地政府联手,首先查封某箱包厂现有物资稳定民心,其次与来料加工的定作方联系,为其物色加工车间,协助其吸纳涉案农民工,重新组织生产,保证外贸订单及时交货,同时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说服定作方先行支付箱包厂拖欠的工人工资,解农民工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