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日,吴江法院审结了一起入户抢劫、敲诈勒索案件,案中的未成年小伙子学港片黑帮去实施抢劫,自以为可以顺利得手,孰料法网恢恢,小伙子最终仍被绳之以法。

 

何强是一名外地来吴江的打工仔,平时下班后就爱上上网、看看电影。案发前一个月,何强刚刚从一家电子厂辞职。没有工作,手头的钱又花光了,眼见生活没了着落,何强打起了隔壁女孩的主意。他知道隔壁女孩单身一个人住,觉得比较好对付,于是决定晚上去其租房抢点钱。但是抢隔壁邻居,又担心会被认出来。此时,何强脑海中浮现了从电影上看到过的一些情节,觉得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于是找来口罩、手套、帽子,以便遮掩自己的面容;又拿来朋友的电子厂厂服,因为自己没在这家厂工作过,何强觉得这样不容易怀疑到自己头上;又到店里买来刀、扎带,准备用来威胁以及捆绑女孩。何强还特意按捺心思,又观察了几天。他感觉一切准备就绪后,就在当天白天睡足了觉,到了凌晨2点,戴上帽子、口罩、手套,再带上准备好的工具,翻窗进入隔壁女孩的房间,用刀尖逼住了女孩的脖子。但女孩也是打工的,身上只有50元的现金。何强觉得不满意,又将女孩的银行卡抢来,让女孩筹钱后打到卡上。但是万一女孩反悔不打钱怎么办呢?何强觉得要掌握一些把柄,让女孩听话。此时,何强又想起了电影中的情节,便用刀逼着女孩将身上的睡衣脱下来,并摆出各种姿势,给其拍了几张裸照,声称如果不打钱,或者报警,就会把这些照片传到女孩的家人那里。为了更进一步吓唬女孩,让其心存恐惧,老实打钱,何强用扎带把女孩的手脚捆住,还伸手摸了女孩几下,并威胁如果不打钱,可不光是拍裸照这么简单了。到此,何强觉得差不多了,像电影里的那些被害人,都会乖乖听话了,于是便离开了女孩的租房,准备去银行ATM机上取钱。

 

何强离开后,女孩立即报警,警察通过侦查手段及查看银行监控,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吴江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提醒,电影电视乃茶余饭后娱乐休闲之物,情节多为虚构,切不可信以为真。未成年人也应多学习法律知识,在外打工要洁身自好,时刻提醒约束自己。而单身女性更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自身安全,不给贼寇任何可乘之机。(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