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虚荣偷“苹果” 还没捂热即露馅
作者:朱秀芹 张雷 发布时间:2013-05-22 浏览次数:187
夏娃在伊犁园中经不住“禁果”的诱惑,偷尝了“禁果”,遭到了宙斯的惩罚。洗脚妹李某没经得住“苹果”诱惑,偷藏了顾客的“苹果”,结果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李某在一家足疗城工作,每天忙个不停要到午夜,腰酸手酸收入却一般。近年来苹果手机比较流行,用的人都觉得很有面子。今年1月,李某一起工作的两个姐妹也买了苹果手机,李某觉得自己明显低了一等似的,她也想用用苹果手机提升点档次。2月份的一天,李某在足疗店给顾客张某做脚时,发现张某的手机很新,一问才知道是iphone4,刚买没几天。李某一时起了贪念,想将手机占为已有,以后拿着iphone4在其他小姐妹面前也不会丢面子。于是她趁给张某收外套时偷偷将手机偷藏起来,心想只要张某走出足疗店大门自己便可不认账,谁能证明是在店里丢的?手机滑掉的多了。谁知张某刚捏完脚,准备出发前第一件事就是掏自己的手机,结果发现手机不见了,就吵嚷起来,用店里的电话拨打了110。警察很快到了现场,向足疗店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发现李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经过做工作,李某很快交待了盗窃手机的事实。该手机经鉴定价值3760元。
泗阳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私自将他人财物取走藏起,想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李某的认罪态度较好,以及及时返还被害人财物等情节,遂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