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邗江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王某通过视频网站结识被害人余某,以恋爱、结婚为名骗取余某的信任后,多次虚构事实骗取余某财物56万元。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一王姓女子今年40多岁,一直未婚,日常生活中比较男性化,也没有正当职业,整天游手好闲在家上网,生活上就靠哥嫂接济。20095月,被告人王某虚构男人身份在视频网站聊天室与被害人余某相识,并以男人的身份和余某聊天、交往,余某误以为其为男子很快与之陷入热恋。在双方网恋过程中,王某还承诺要和余某结婚、组织家庭,使余某对其更加产生依赖。后被告人王某虚构其公司资金困难、出差、生病等多种理由,多次以借款为名骗取余某56万元,余某为筹钱给王某甚至变卖自己的金器,而王某却将所骗款项挥霍一空。最终,王某是女子的身份被余某识破,余某伤心之余唯有报警。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由于其并无收入来源,所骗钱财也被其挥霍一空,未能退出赃款弥补被害人余某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每个人对爱情的渴求和向往是内心本能的追求,而网络是一个虚幻的世界,某一天当你置身其中,在追求自己幸福爱情的时候,务必保持清醒,勿让虚幻迷失你的双眼,给骗子有可乘之机,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