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多项举措掀起再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热潮。

 

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再创省级文明单位誓师大会,要求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提升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再认识。号召全院干警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同心协力,一鼓作气,再创佳绩,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争创工作中去,坚决实现再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奋斗目标。

 

细化组织领导。把再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新起点,实施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情况下,选调得力人员,充实文明办,具体负责解决创建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同时,将文明创建工作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与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一起量化考核,将考评对象延伸到每个部门、每名干警。

 

强化队伍建设。院领导班子成员严以律己作表率,做到六个表率: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上作表率,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上作表率,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上作表率,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作表率,在坚持艰苦奋斗上作表率,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上作表率。各部门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等不靠,真抓实干,积极带领干警争创文明庭室,争当文明干警。

 

狠抓责任落实。制定《清河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奖惩制度,对创建成绩突出者给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将奖惩情况记入干警管理档案,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积极邀请市、区文明办有关领导指导创建工作,注重学习兄弟单位的创建先进经验。

 

加强宣传调研。要求调研宣传部门加强对文明单位续创活动的宣传报道,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续创活动的业务指导,结合院务和审判业务开展调查研究,为创建活动的领导决策和调研成果转化服务,促进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