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从法律的视角审案,实现的是司法公正,而人民陪审员以道德的、社会的眼光来对待案件,利用自己丰富的社会阅历,来实现“社会公正”。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针对人民陪审员的社会经验、专业特长、知识结构,发挥人民陪审员“专长”参审对口案件,用陪审工作的“专业性”促进陪审质量的提升,较好地推进了司法民主和“阳光审判”,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人民陪审员孙华北来自医疗行业,在参审一起医疗事故案中,成了法官的“高参”。据统计,今年15月,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75件,参审率达到100%,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15起案件的执行,全部得到有效执结,参与涉诉信访案件7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于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土地等涉农纠纷,该院邀请来自基层,在当地有威望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发挥其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融乡风民俗于案件之中。通过人民陪审员讲情理,法官讲法理,情理法交融,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于涉及医学、审计、金融等专业性较强的行业,该院邀请“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调解,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完善法官知识结构,使法官法律知识和陪审员技术知识形成有效补充,为案件成功调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此外,该院还不断延伸人民陪审员参审触角,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范围从庭中参审延伸到庭前调解,从诉讼案件的参与审理到执行案件的参与执行,从审判工作的参与到兼任执法监督员的社会监督,真正让人民陪审员“既陪又审”,有效地增强了审判工作的亲民化和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