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确认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再出新举措
作者:丁剑锋 钱薪 发布时间:2013-05-22 浏览次数:419
针对医疗纠纷疑难复杂纠纷且易反复的特点,为进一步妥善化解医疗纠纷,近日,扬中法院会同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议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
规范确认,规范执行省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材料等方面进行审查,确认医疗纠纷协议的合法性、自愿性。
及时确认,司法确认的目的在于对在诉讼外调解解决的纠纷而达成的协议,确认该协议的效力,预防纠纷的再次发生。民一庭将及时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沟通联系,在第一时间审查确认医疗纠纷调解协议。
方便确认,法院在确认过程中,将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事先告知当事人应出具的相关材料,避免当事人的来回往返。
能动确认,对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医疗纠纷案件,法院将根据情况加强指导,努力促进当事人达成合法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