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在审判中发现,今年来该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呈多发态势,去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0件,而今年14月已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9件。

 

一、当前劳动争议纠纷的新特点及原因

 

一是争议多样化。今年来,该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9件,该类案件占普通民事案件的10.39%,而去年劳动争议案件占普通民事案件的4.55%,同比提升5.84%。从类型看,以往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偏多,而现今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因克扣、拖欠工资及不给付加班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不给付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等纠纷大量涌现。

 

二是主体多元化。用人单位一方涉案主体遍及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改制企业及私营企业等。尤其是私营、民办企业由于原本用工不够规范,涉私营、民办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明显上升。

 

三是诉讼群体化。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劳动关系中各种矛盾纠纷往往相互叠加、相互影响,企业因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容易引发职工对企业发展前景和诚信的猜疑,特别是当发生企业主撤资逃匿等极端情况时,极易引发集体劳动争议甚至联动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是审理复杂化。审理时间跨度长,调查取证困难,诉讼请求与国家政策、地方文件规定关联性强,法官在事实上和法律适用的把握上难度较大。

 

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教育宣传,促进劳资合作。法院、劳动保障、工会组织等部门联合开展以促进劳资合作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提醒企业投资经营者转变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善待员工;另一方面,教育员工正确认识目前的经济大环境,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变劳资对抗为劳资合作。

 

二是加强助企服务,协调劳资关系。法院与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联手,组织专门服务小组,定期走访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和困难企业,了解经营状况,听取服务要求,协调劳动关系,共商应对良策,并就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劳动合同法》施行双重因素带来的劳资冲突问题进行调研,着力解决涉及劳动保障的各种实际困难。

 

三是加强劳动监察,注重源头治理。通过强化与各级政府及劳动行政等部门的沟通与建议,促进职能单位切实履行其应尽的管理义务,充分发挥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行为引导、治理的作用,力求从纠纷发生的源头上对劳资矛盾加以控制和消解。

 

四是加强诉裁对接,化解劳资矛盾。密切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合作,将劳动争议调解关口前移;强化劳动争议仲裁,提高仲裁效率;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审判庭或合议庭,统一法律适用尺度,推进劳动争议审判的专门化与专业化,更加公正、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劳动争议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