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日,苏州吴中区法院对一场被裁定无效的司法拍卖进行重拍,在法院的密切监管下,再次拍卖成交价竟比前次飞涨了400多万元。

 

为人担保惹火上身

 

20119月,某投资公司与某实业公司、某投资担保公司及陆然(化名)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某投资公司向某实业公司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30天,苏州某投资担保公司和陆然共同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个月过去了,某实业公司没能如约还款,某投资公司一纸诉状将三方告上了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吴中法院依法查封了登记在担保人陆然名下的三处房地产。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约定分期还款,“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某实业公司自愿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100万元,且原告可就此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陆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调解协议上如此约定。

 

但是,三被告仍未依照调解协议还款。直到今年初,债权人急了,向吴中法院申请执行。500万元欠款一拖再拖,本金、违约金和利息加在一块,如今总额已达到667万元。吴中法院裁定,拍卖登记在肖某名下的三处房地产,以实现某投资公司的合法权益。

 

抢手标的物,一次举牌即落槌

 

法院通过摇号随机选择了4家拍卖公司,依法委托其联合拍卖陆然的3处房地产。拍卖公告在网络平台及报刊上发出后,有两处房产无人登记参拍。但其中一处房屋及其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却吸引了8名竞买人。原来,这处房屋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上佳地段,整幢房子被陆然出租给他人做建材生意,目前有11家经营户租用,一年可以收到70多万元的租金。

 

26日,拍卖会在位于干将路的拍卖厅举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随着拍卖师宣布“开始竞价”,一位竞买人举了一次牌后,便再无人举牌加价。评估价为544.03万元的标的物,544.5万元就被拍走,堪称近几年来最简短的拍卖会。

 

竞买人称:“拍卖前我们曾遭威胁”

 

拍卖会结束后,部分竞买人向吴中法院反映,拍卖前有人对他们进行威胁,还发生了扭打伤人事件,造成他们不敢在竞买过程中举牌。

 

吴中法院随即着手调查。

 

陆然的女儿对法官说,6号拍卖父亲财产前,有两帮人打了起来,其中一帮人自称是陆然派去阻止拍卖的,并对竞买人说“谁敢买就砍谁的手!”其实这些人跟父亲没有任何关系。这次拍卖有人限制他人正常竞买,成交价太低,希望重新拍卖。

 

大部分竞买人认为,竞买成功的陈珂(化名)在拍卖前企图串标,并指使社会闲散人员对其他竞买人进行恐吓、威胁。

 

陈珂却称,他没有做过恐吓的事,反倒是其他人见他拍卖成交,向他索取好处费被拒绝,才指控他恐吓、威胁其他竞买人。

 

“这次标的物的实际价值远远高于成交价!”尽管相互指摘,绝大多数竞买人还是向法院表达了基本一致的看法,包括“捡了大便宜”的陈珂。

 

经审查,法院认为虽无证据证实违法行为人身份,但威胁、恐吓、扭打伤人行为确实存在,且对拍卖结果产生了不良影响,有损标的物所有权人及债权人的权益,裁定本次拍卖无效,依法重新拍卖。

 

法院全程监督,成交价飙高400万元

 

经再次摇号选取拍卖机构和发布公告,重新拍卖吸引了17名竞买人。514日上午,该标的物在吴中法院第十审判法庭以相同底价公开拍卖,该院设立了多道防线全力保障拍卖秩序。

 

第一道防线是安检。安检人员严格检查进入法院人员,并对在前次拍卖中有恶意竞拍嫌疑的竞拍人加以特别关注。

 

第二道防线是入场资格审查。安排法警在拍卖场所入口检查人员入场资格,一张号牌对应一人入场,并引导竞买人按事先安排的位置对号入座,确保每位竞买人错开落座,避免相互沟通、暗示。

 

第三道防线是全程录音录像。在拍卖过程中,由法警维持拍卖会场秩序,并配戴“执法记录仪”、开启法庭的录音录像设备,全程记录、密切监控,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扰乱拍卖秩序行为进行证据固定。

 

第四道防线是法官监拍。会场中设“监拍席”,由该案承办法官及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对拍卖进行现场监督。

 

在各项综合保障下,拍卖程序有序推进,17名竞买人经过25轮激烈竞价,最终标的物以970万元成交,比前次成交价高出了400多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债务人经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以清偿债务的一种强制措施。与一般拍卖不同,司法拍卖更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现拍卖标的物变现价值的最大化。否则,将会陷入被执行人财产失去增值空间、权利人债权得不到有效清偿、竞买人失去公平竞争机会、司法权威遭受损害的“多输”境地。

 

据悉,吴中法院已出台措施,规定对拍卖标的额较大或标的物可能吸引较多个人、单位参与竞价的司法拍卖,以委托拍卖机构在法院场所进行拍卖为主。不仅可以由法院直接对拍卖过程进行监督,同时也将拍卖的组织与监管主体严格区分,达到“防腐”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