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洋河法庭开展 “三走进”活动
作者:吴江 邹新 发布时间:2012-02-07 浏览次数:407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洋河法庭认真践行“人为法官为人民”理念,认真开展“三走进”活动,并结合审判进“三区”活动,在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和深入普法上很下功夫,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走进乡镇社区,审判与法律宣传相结合。该庭扎实开展审判进“社区”、进“乡镇”活动,实行每位干警基层调解联系点制度,干警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经常走进民调机构,根据民调人员的需要答疑解惑,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和调解技能的辅导。定期组织辖区内所有乡级民调工作人员和部分村级民调人员,集中开展学习培训,并事先征求民调人员的意见以确定培训的主题。培训过程中,印制资料,编写讲稿,采用灵活的方法增强培训的实效,他们还借助互动式的工作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调解技能。法庭受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时,也会主动邀请曾经参与调解的同志到庭旁听案件审理,通过案件审理和对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评点,让民调机构的工作人员从中总结有益经验,改进调解方法,使法庭服务基层功能得到增强。
走进校区园区,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刑事审判庭选取校园伤害案件、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作为普法主题,送法进“校园”,结合真实案例帮助宿迁学院举办模拟法庭,突出普法的生动性和针对性,引导学生防止出现校园伤害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净化校园环境。该庭先后12次主动上门进企业、进“园区”,以《合同法》为重点,听取企业运行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指导企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完善合同条款,防范经营风险,提供依法管理企业方面的建议,使普法活动为企业带来管理和经营效益。
走进当事人家中,主动开展审判、调解服务。在赡养案、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只要当事人确有困难,法庭均能及时安排审判人员上门开庭。法庭同志送达诉讼文书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均能到场,一般都会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就地调解。对邻里纠纷、婚姻纠纷及亲属间的纠纷,经常选择一些较为典型的案件,上门进行开庭和调解,调解时,邀请当事人的邻居、亲属一起做好疏导、劝解工作,从而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同时对周围群众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的作用。实行这些工作方法后,既提高了审判效率,也及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增强了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