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约见法官工作,提升诉讼服务质量,近日睢宁法院出台了《睢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约见法官工作实施细则》,据悉,这项措施系该院2013年司法便民利民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该《实施细则》规定的当事人约见法官主要有三个步骤,当事人到诉讼服务中心或通过电话方式要求约见法官,对符合约见条件的,由导诉人员填写《约见法官登记单》,并通过电话方式联系被约见法官。电话联系到法官本人的,由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人员直接填写《约见法官反馈单》。未能直接联系到法官本人的,诉讼服务中心干警于当日将《约见法官登记单》移送相关业务庭受约法官。

 

业务庭受约法官自收到《约见法官登记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填写《约见法官反馈单》,并将反馈单移交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同意当面约见的,应选择在诉讼服务中心、接访室、法庭等有监控设施的场所约见,如在法庭约见应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约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为当事人约见法官1-2次,包含判后答疑部分。

 

这项措施将保障案件当事人与承办法官之间的有效沟通,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钝化社会矛盾,今后在睢宁县,想见法官不再难,诉讼服务中心帮助约见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