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法院妥处一起涉外涉高新产业案件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13-05-20 浏览次数:192
今天上午,一起涉及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两家高新企业的负责人先后致电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对该院法官倾情服务、迅速调解纠纷的行为表示衷心感谢。
高新企业合同纠纷酿诉讼
今年春节刚过,南京市浦口区法院受理了原告天津某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医药公司)起诉被告南京某医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研发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医药公司要求南京研发公司归还病案记录表、电子数据、数据编程及工作成果,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
由于两家高新企业均存在外资参股、所涉人员涉及外国公民,双方有业务竞争、人才竞争等一系列的矛盾,还包括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在美国联邦法院审理的败坏名誉及返还客户资料纠纷,因此案子已进浦口区法院,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受理该案后,浦口法院确定有丰富办案经验和娴熟办案技巧的人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他们仔细研究案情,明确了要依法办事,平等保护高新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的办案思路。法官先后多次召集当事人谈话。在此基础上,预判案情的发展方向,制定了相应的对策。
查封为平等对话创造条件
2月27日,天津医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的代理律师来到法院,以情况特别紧急为由要求对其诉讼请求中所涉及的电子数据、数据编程及纸质病案记录表进行保全。
当日下午,法官依法在南京研发公司的现场进行诉讼保全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了激烈的对抗情绪。一方认为如果不当即对其申请保全的事项采取保全措施,会导致纸质病案记录表被转移,电子数据被泄密,可能会导致千万美元损失,而且其面临不立即向终端客户交付工作成果即可能导致公司倒闭的严重风险。另一方则认为,其纸质病案记录表和电子数据服务器存放场所系经相关机构严格监控,纸质病案记录表不能移动,电子数据服务器不能停用,否则其五十多名在业职工将停工,其行业信誉将受严受损,经济损失无法估量。
查封现场中,南京研发公司的数名职工情绪激动。面对这一复杂状况,为稳定局面,法官耐心与双方进行了长时间的沟通,包括技术细节和案情等,最终在当晚9时许对查封的范围及与如何进行查封与双方达成初步意见,并现场实施了查封措施,从而为双方谈判“对话”创造了条件。
寻求契合点化解多方矛盾
为缓和矛盾,舒解双方紧张、焦虑的心情,该院法官不懈地寻找双方的契合点,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重新建立信任。在制定针对性方案的基础上,3月5日下午2时,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公司负责人和代理人调解。鉴于双方在实质性利益上的针锋相对,法官把握调解的方向,控制法庭调解的秩序和适度宽松的氛围,直到晚上10时许,经过8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签订了跨越案件争议事项、化解各方之间所有纠纷的调解协议,使双方当事人在国内、国外相关的其他诉讼案件“一揽子”全部圆满化解。
为促使案结事了,彻底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纠纷,按照调解书确定的双方的法律义务履行期限的约定,法官又应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介入到履行调解协议的各个程序,包括电子资料、纸质资料的交接,国内、国外相关诉讼案件的撤诉等18项内容。经过长达两个多月时间,双方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他们之间的纠纷和存在的隐患得到了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