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育五年竟是他人之子 法庭相见妻离子散
作者:王德芳 张珊珊 发布时间:2013-05-20 浏览次数:195
李某最近感到很窝火,自己疼爱有加、辛苦养育了五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怎么想都觉得窝囊,一气之下将妻子顾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赔偿自己的损失。近日,赣榆法院审结一起离婚和孩子抚养费案件。
原来李某与顾某早在2004年相恋并同居,后因李某触犯法律而入狱服刑。在李某服刑期间,顾某与另一男子黄某同居。李某出狱后,心中仍放不下顾某,于是重新将顾某追回,并迅速举行婚礼结婚,婚后不久即生下儿子乐乐。转眼间五年过去了,李某发现儿子越长越跟自己不像,再加上邻居的流言蛮语,李某疑心越来越重,便偷偷带着儿子去做鉴定,结果让他异常愤怒:乐乐果然不是自己亲生的。于是一怒之下便将妻子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这五年的抚养费10万元。
法院审理时,顾某辩称:李某及其家人早在他们结婚时就知道事实,自己并没有刻意隐瞒,而且这几年,两人感情早已破裂,自己多数时间都带着孩子在娘家居住,李某对孩子付出很少,根本谈不上抚养一说。而李某对此说法一口否认,坚称自己事先根本不知情,一直以来对孩子都是疼爱有加。双方各执一辞,互不相让,眼看矛盾即将激化,承办法官连忙安抚双方情绪,待其冷静下来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客观地审视自己的行为,最终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协议,以顾某同意离婚,并愿意支付李某抚养费3万元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