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因交通事故受伤,遂将肇事者以及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老汉最终拿到了赔偿款,声称法院办事效率高。

 

耿老汉已过七旬,一天在某修理门市前修理喷雾机时,在水泥路东侧 ,被蔡某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撞伤,致耿某面部落地受伤,经医院治疗,诊断为左眼眶撕裂伤,上门牙掉三棵,松动三棵。经交警部门认定蔡某负全责,耿老汉无责。耿老汉要求蔡某赔偿,蔡某称其车辆投保交强险拒绝赔偿,耿老汉遂将蔡某及肇事车辆的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射阳县人民法院兴桥法庭受理此案后,立即安排法官办理,承办法官接手遂通知原、被告到庭开庭,但保险公司却未到庭,细心的法官并未立即缺席开庭,而通过电话联系保险公司为何未到庭,保险公司声称,肇事车辆并非在其公司投保,在保险公司内部系统里并未查找到该保单记录,肇事者手持保单又从何而来,经仔细查阅保单,承办法官发觉该保单系限制在某省销售,对该保单的真假承办人表示了怀疑,为了对保险公司负责也对当事人负责,承办人遂请示庭长,决定去函保监会对肇事者手持的保单进行真伪鉴定,保鉴会收到函后,作出复函,称案涉的保单系伪造,肇事车辆无投保记录。耿某知悉后,遂撤回了保险公司的诉讼,经法院调解,蔡某也全额赔偿了损失,法院告之蔡某向你出售保系假保单,你应当向公安部门报案,积极向警方提供有利的案件的线索,提醒蔡某下次再购买保单要到正规保险公司处购买,以防再次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