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化解十七年前工伤之后续补偿
作者:蔡剑群 发布时间:2013-05-20 浏览次数:892
伤者钟某原是某乡镇企业的一名职工,十七年前因工伤造成高位瘫痪并被评为一级伤残,多年来一直残卧病床。随着物价的逐年上涨,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当年的赔偿款已不能解决钟某现在的生活问题,但当年的企业早已改制,钟某只能多次要求政府为其解决目前的生活困难问题,龙虎塘街道多次协调不成,遂请求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出面调解。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街道司法办的求助电话后,立即派资深法官江秋虹上门服务,针对钟某的要求,指导其进行诉讼,并主动对其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法律释明。由于原告身患残疾,行动不便,江秋虹法官亲自上门立案,并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历时两天,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还将街道、社区干部约到原告家中,在他们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当场支付了伤残津贴、社会保险等款项。钟某对法院的调解结果极为满意,看到残疾老人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江法官心里感到了无比的舒坦和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