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院出台重心下移抓基层《意见》
作者:张羽馨 发布时间:2013-05-20 浏览次数:480
为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盐城市中级法院党组提出了“办案质效提升在基层,矛盾问题有效解决在基层,惠民司法成效体现在基层,干警优良作风形象展示在基层”的工作思路,日前出台了《关于坚持重心下移全力做优“基层司法产品”的工作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意见》明确提出,中级法院要强化对基层办案的监督与指导,坚持该改判则改判、应发回则发回,促进基层法院提升一审案件质量。中院各业务部门要坚持重心下移,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服务一审的职责,加强对口业务指导,统一执法办案尺度。同时着力构建促进做优“基层司法产品”的外部机制,主动接受领导与监督;强化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每年对基层司法产品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法院、各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