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套白狼 抢劫变诈骗
作者:李思 发布时间:2013-05-16 浏览次数:197
被告人李某,2002年曾因犯抢劫罪被沭阳县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9年,2009年刑满释放。李某本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不料,他竟又使出一招空手套白狼,将租用车辆抵押他人获得钱款,初尝甜头以致频繁作案。案发后,沭阳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2011年12月,李某租用张某马自达牌轿车一辆,价值83000元。李某隐瞒其租车事实,将车抵押给董某,借款33000元。2012年1月,李某从梁某手里借款45000元,归还董某借款,随即将租自张某的车又抵押给了梁某。2012年2月,李某通过中间人崔某租用另一人史某荣威轿车一辆,价值80000元。同月,李某隐瞒租赁事实,将车抵押给董某,借款50000元。2012年6月,李某自称张某与被害人之一王某结识,借口开车买烟,将王某价值76000元海马牌轿车开至沭阳。次日,李某将车抵押给董某,再次借款43000元。所得款项皆被李某用于赌博挥霍。
沭阳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诈骗公民财物,数额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法院基于被告人李某在2002年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是累犯,从重处罚;基于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有认罪悔罪事实,从轻处罚,最终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