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兴法院执行员通过基层协助执行网络,顺利解决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的执行“两难”案件。

 

200512月份,宜兴某村民杜某无证驾驶摩托车与同样驾驶摩托车的钱某相撞,造成钱某重伤。 20066月,杜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宜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时经法院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除当时已支付给钱某20000元外,杜某还需分期支付钱某65000元。由于其后杜某未按协议履行,钱某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杜某未履行赔偿确实事出有因。杜某身体长期有病,出狱后也一直没有工作,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然而申请人钱某车祸后治疗费用庞大,家庭经济也陷入困境,急需执行款到位。面对如此突出的矛盾,宜兴法院的执行法官另辟蹊径,通过杜某所在村的基层协助执行组织寻找解决案件的突破口。由当地村领导亲自出马做好杜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村里的协助执行员也几次上门与他们谈心讲法。在基层协助执行组织和执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儿子自愿出面帮其父亲履行赔偿,案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谢谢,谢谢,真的谢谢你们!”当躺在床上的申请人钱某接过执行人员转交的执行款时,禁不住热泪盈眶,连声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