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泰州市姜堰区经济开发区的原告李某与被告钱某是一对结婚十三年的夫妻,因不忍丈夫长期外出打工,疑心外遇,产生矛盾致使婚姻出现裂痕,继而闹上法庭。近日,姜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原、被告消除误解,和好如初,携手走出法院大门。

 

2001年,钱某经人介绍与李某相识,同年11月双方按农村风俗举办了结婚仪式。结婚初期感情一直很好,女儿的出生,更是给和睦的家庭带来了莫大的温馨与欢乐。为了生计,婚后不久男方便外出打工,妻子留守农村料理家务,但长期的两地分居加之缺乏真诚的沟通,导致夫妻情感淡漠,婚姻亮起了红灯。201212月,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彼此埋怨,李某甚至怀疑钱某在外有了外遇,一气之下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钱某离婚。

 

庭前,承办法官肖立芹分别与钱某、李某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到李某猜忌丈夫有外遇的来源纯是道听途说及个人推断,并无真凭实据,且自己本意不想离婚,只是与钱某经常的争吵、猜疑,让她身心疲惫。而钱某更没有要与妻子离婚的想法。承办法官掌握了原、被告的心理后,意识到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只是缺乏信任、理解和沟通。于是顺势利导,明确指出了双方各自存在的不足,告之夫妻间要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宽容。劝导女方多为孩子着想,阐释离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会产生许多不良的后果。同时引导男方换位思考,妻子多年来既要承担繁重家务,又要教育小孩、孝敬公婆,心理和生理上自然需要男人的关心和呵护,平时牢骚多点情绪坏点也是情有可源,需要多多理解和体谅。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引导与规劝,双方心中的委屈及怨恨一下子荡然无存,当庭达成和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