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连云港海关因“关长积极依法出庭应对行政诉讼”被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在全市通报表扬。连云港海关关长张军雄表示,虽然获得了胜诉,但也深刻地感受到行政首长积极参加出庭应诉,可以更直接发现和掌握本单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更有利于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今年一季度末,连云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2013年第一季度全市行政审判典型案件审理情况的通报》,重点通报了一起行政机关依法应诉示范案件和一起行政机关败诉典型案件,对六起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案件逐案通报。据连云港中院行政一庭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中院积极协调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在全市建立行政审判典型案件定期通报制度,促进司法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良性互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为加强依法行政,连云港市成立全市行政审判典型案件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中级法院,负责行政典型案件的协调、督导、研判、通报等工作。通报形成后发各县区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属单位及驻连部、省属单位,报送市委、市人大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定期通报情况纳入全市法治连云港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根据有关规定,被通报的行政机关应在一个月内就通报问题的具体处理、整改内容向有关部门专题报告。今年第一季度通报发出后,对全市行政机关触动极大,赣榆县、东海县政府召开专项会议落实行政机关应诉相关工作。赣榆县指定由县法院牵头制订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法行政的相关规定,东海县政府在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行政案件中积极应诉,分管副县长出庭应诉,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化解争议。

  连云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薛剑祥在接受采访时说,建立行政审判典型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是连云港中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越线、不缺位,是在党委领导下行使司法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将积极关注反馈情况,加强对于整改情况的通报力度,形成工作体系,力争取得实效。

  4月27日,省高院对该通报原文转发,认为通报制度的建立,对于加强法治政府的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监督指导作用及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