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两级法院联动执结一起16年积案
作者:徐琳 发布时间:2013-05-15 浏览次数:364
近日,在镇江两级法院的迅速联动下,一起长达16年的执行“骨头案”被成功执结。
2013年2月,童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给镇江中院茅仲华院长写了一封求助信。信上表明,她是一名退休职工,因家庭原因经济生活困难,十多年前别人欠的货款,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能执行到位。茅仲华院长收到来信,了解基本案情后,立即将信批转给丹徒法院张蕾院长,要求尽快查明案情,加大执行力度。
丹徒法院迅速召集分管院长、执行局长商议,将案件交由执行局副局长潘光耀处理。潘光耀受案后,一方面向之前承办该案的执行人员了解案情,另一方面与来信人童女士取得联系,希望她能提供更多的线索。
经过调查,早在1997年时,童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和李某因购销产品发生纠纷,为维护合法权益,王先生将李某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李某同意分期返还王先生赔偿款1万元,但调解书生效后,李某一直拒不履行。王先生无奈于1997年12月申请执行,过程中李某和王先生又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于1998年2月底前全部付清,但此后李某却不知去向,杳无音信。此后,因李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丹徒法院的执行人员赴多地查找李某的户籍信息,但均未有任何发现,五次执行均无奈中止,致使案件无法执行长达16年之久,期间,王先生也因病辞世。
执行人员即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告诉童女士,并希望其能提供更多的线索。童女士向执行人员反映,在1997年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签订协议之后,李某还叫来了自己的姐姐姐夫为自己做担保,当时的担保证明自己还保存着,这么多年来,王先生和童女士一直都认为欠自己钱的是李某,并不愿累及李某的亲属,因此都是申请对李某本人进行强制执行措施,但眼看丈夫去世后,自己的生活困难,无奈的童女士希望能执行担保人李某的姐姐、姐夫。
了解到这一情况,为久无进展的案件打开了缺口。潘光耀带领一队执行人员到公安机关查找李某姐姐李某某、姐夫张某的身份信息,但查找到同名同姓的有十余人,且没有一个李某某和张某是夫妻关系,或者户口在一处。执行人员没有放弃,一一排查这十余人的户籍信息、家庭关系,并到其所在村进行调查,经过仔细的排查,终于锁定了该案的担保人李某某和张某。经过谈话,李某某和张某认可其为李某担保的事实,并陈述李某已经离家很多年了,和家人也断了联系。经过法官反复做工作,担保人李某某偿还了其弟弟已经拖欠了16年的案款。
从执行人员手中拿到发还的案款时,童女士流下激动的泪水:“原本我自己都放弃了,没想到法官们锲而不舍地为我追讨回了这一万元钱,太不容易了,你们辛苦了!”
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领导干部坚持“一线工作法”和“定人定责、逐案化解”等制度,带头带案下访,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保障服务民生。镇江中院将院长每月接访、庭长每周接访制度落到实处,提前将接访时间安排表在互联网官方网站公布,积极关注群众的司法诉求。今年以来,仅茅仲华院长个人已接访36批次,52人次,批办人民来信93件。(仲苑、涂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