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陵法院注重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社会诚信建设的示范与推动作用,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对社会诚信建设的引导功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刑事犯罪活动,依法制裁商业欺诈、侵权、虚假诉讼等诚信缺失行为,维护诚实守信方的合法权益。健全执行威慑工作机制,完善执行诚信档案。

 

有效发挥司法引导功能。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通过法院网公开裁判文书,定期编印诚信典型案例,编制涉诉矛盾纠纷年报和半年报,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对社会诚信建设的引导功能。

 

努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推进诚信缺失当事人披露制度,加强对诚信缺失人员经营活动的限制,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