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无聊踢车打人 三个莽男一同入监
作者:李金宝 发布时间:2013-05-14 浏览次数:200
三位青年人酒后以脚踹宾馆门前的轿车取乐,当车主发现上前制止时,又合伙将车主打伤。5月10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磊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葛利俊、肖飞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2012年9月30日20时许,周磊、葛利俊、肖飞酒后步行至沭阳县沭城镇兴华小区荣归宾馆门口,无故用脚踹徐涛停放在此处的一辆黑色轿车,被徐涛发现并对其质问后,周磊即推搡徐涛,徐涛即打周磊一拳,接着,葛利俊、肖飞参与和徐涛对打。后徐涛妻子宋伟娟上前拉仗,也遭到周磊、葛利俊和肖飞的殴打。致徐涛头面部、胸部等身体多处受伤,宋伟娟身体多处损伤。经鉴定,徐涛头面部及胸部损伤致颅内出血、右侧眼眶骨折、左颧弓骨折及肋骨骨折均构成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磊、葛利俊、肖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磊、葛利俊、肖飞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予以支持。被告人周磊、葛利俊、肖飞共同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周磊、葛利俊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肖飞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