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案件质量,充分发挥合议庭的审判职能作用,广陵法院进一步规范合议庭工作程序,加强合议庭职责,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审理。

 

选好配强审判力量。结合审判一线人员构成特征,新老结合、以老带新的原则配备合议庭成员,加强对案件的调查研究,最大限度地协调解决纠纷,公正权威判案。拓展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结构,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吸收专业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进入合议庭,提高案件的审理效果。

 

严格规范审理程序。规范合议庭成员,在案件未审结和执结前不得随意变更,合议庭成员的变更须报请院长或庭长决定,并及时告知当事人。规范评议笔录内容,合议庭评议笔录必须记载完整,要求记录案件承办人陈述案件情况基本清楚,评议人意见完整,决议主文明确。

 

强化交流注重成果转化。突出审委会对合议庭所办案件的监督指导,定期召开新型案件示范观摩庭,加强不同合议庭之间的交流学习。实行合议庭定期研讨制度,对合议庭在审判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形成指导性案例或调查研究,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