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走在路上,发现地上有个钱包,捡还是不捡?你会怎么办?如果就此起了贪念,那很有可能就落入一个精心策划的圈套。日前,宝应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20125月的一天清晨,刘老太和往常一样送孙子去上学。返回途中走到某小区门口时,陌生男子孙某走上前来问路。此时,另一男子薛某(已判刑)骑着摩托车从刘老太身旁经过。行至刘老太身边时,薛某突然将车停下,迅速从地上捡起了一个黑色钱包,随即便要离开。孙某见状一把拉住薛某,并要求其当场打开钱包。只见钱包里放着500元现金、一条金项链和一张收据,收据上写着该金项链的价格为3万多元。看到钱包里有这么贵重的首饰,刘老太要求报警,把东西还给失主。薛某赶忙拉住刘老太,声称“不要报警,东西我们三个人平分”。在孙某的要求下,薛某提出自己给孙某和刘老太一人一万元,钱包归自己。听到这里,刘老太有点动心了。于是,薛某带着孙某和刘老太来到僻静处准备分钱。此时,薛某又提出身上钱不够,要回去取钱,并要求孙某和刘老太拿出身上的黄金首饰作为抵押。在孙某的劝说下,刘老太将自己价值万余元的黄金戒指和项链全部交给了薛某。随后,薛某将钱包交给刘老太保管,并且在孙某的“陪同”下回家取钱。刘老太在原地苦苦等待,可是薛某和孙某再也没有出现,此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根据其犯罪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拾物平分”作为一种常见的诈骗手段,已为广大市民所熟知。然而,面对这样的陷进,仍有不少市民落入其中。在此,法官提醒公众,遇见类似“拾物平分”的事件时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避免贪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