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货美国为了在经济上打击中国,专门在台湾印制的高仿版假币假币,国内绝对验不出来。”就这样一个拙劣的谎言,让利欲熏心的精明商人郑忠上了当,不但损失了钱财,还在自己的人生记录上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59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购买假币、诈骗案,想要购买假币去骗人的郑忠,没想到自己花费10万元买来的假币,竟然是一包白纸。

 

生意场上结识朋友  牵线搭桥

 

郑忠是山东临沂人,2012年年初,在天津做生意他经朋友介绍结识了自称其同乡的女子杨静(在逃)。二人熟识之后,郑忠向杨静诉苦,说现在生意难做,钱越来越难挣了。杨静听后,称其下海经商之初卖过一段时间假币,收益颇丰,并拿出几张50100面值的人民币给郑忠看,并称“货”的质量很高,是美国为了在经济上打击中国,专门在台湾印制的高仿版假币,现在中国国内的银行都无法验出。郑忠接过一看,果然辨不出是假的。杨静随后便问郑忠有没有兴趣做假币生意,郑忠以贩卖假币犯法且自己没有货源为由婉拒。杨静便趁机说自己有货源,并在二人分手之前,将之前给郑忠出示的所谓的假币给了郑忠,让其花花看。此后几天,郑忠先后将这些钱花了出去,并且发现没有出事情。

 

过了几天,杨静打电话问郑忠是否联系卖家了,郑忠说自己心里还是害怕,杨静便鼓动其说现在有个这么好的机会挣钱,不冒点风险怎么可能挣大钱?郑忠犹豫一番后,便接受了杨静的好意,记下了卖假币的老板张雷的电话。

 

初次验货不分真假  信以为真

 

几天后,郑忠反复琢磨着杨静的话,想着“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便狠下心来,决定和张雷联系。电话打通后,张雷推辞了一番,说自己不打算发展新客户。在郑忠的再三说服以及杨静的电话“援助”下,张雷说看在杨静的面子上,可以考虑将郑忠吸收进来,但需要先考验一下郑忠,便让郑忠过两天再打电话联系他。

 

两天后,郑忠在杨静的催促下联系了张雷,张雷说自己在外地,让郑忠前往徐州找自己在丰县“散货”的“小弟”李亮。郑忠按照其指挥,辗转在丰县的一家宾馆见到了李亮,李亮拿出一扎用塑料纸封好的假币,当着郑忠的面拆开,让郑忠验,并再次强调了货是高仿版,在大陆无法验出真假。郑忠用自己带来的验钞机验后,发现确实无法看出真假,便联系张雷说自己准备买50万假币。最终双方约定了按1:5的比例进行交易,并约定了交易时间。

 

“狸猫换太子”  假币变白纸

 

交易当天,郑忠在张雷的指示下,在一家咖啡馆的包间里见到了自称张雷弟弟的男人陈俊,陈俊当即拿出一个旅行包,打开让郑忠随便挑几扎验货。郑忠从中抽出7扎,交由陈俊划开外面的包装后,用自带的验钞机检验了一下,见货物的质量、数量没差后,便将事先取好的10万元现金交给了陈俊。交易完成后,郑忠便打算拎着包离开,陈俊却热情的拉住他,说这些粗活让小弟干就行,并安排李亮负责给郑忠拎包,自己便拉着郑忠一边说话一边出去了。等到了外面,早有陈俊的人为郑忠叫好了出租车。郑忠上车后,李亮将包放在了出租车的后备箱里。陈俊嘱咐郑忠路上小心,并让其到家后给张雷打个电话。

 

回家后,郑忠先给张雷打电话报平安,却发现张雷关机。继而他又给杨静打电话,发现杨静已停机。慌了神的郑忠赶忙打开包,结果发现里面的验钞机已经不是当初自己带的那一个了,里面的货也不是自己当时验的那批货,每扎假币上下两张都是冥币,而中间的全是白纸。发现自己上当的郑忠赶忙去派出所报案。直到201210月张雷等人被抓获,郑忠才得知,一直以来,杨静和李亮等人给自己看的所谓高仿假币,都是真币。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雷、陈俊、李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郑忠购买假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鉴于被告人郑忠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亦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根据被告人张雷、陈俊、李亮、郑忠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59日,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张雷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判处被告人陈俊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李亮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判处被告人郑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