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心理咨询师上庭“疗伤”
作者:朱玉军 发布时间:2013-05-13 浏览次数:371
近日,邳州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被告人李某系刚下学不久的学生,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经了解被告人李某平时是个老实听话的孩子,没想到一时冲动竟偷盗了他人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听说要被判刑,心理极度恐慌。为此,该院主动邀请了该市广播电台节目主持人、心理咨询师王璐参与庭前、庭中和庭后的心理疏导,及时减轻了被告人李某的心理压力,较好地保证了庭审的实际效果。
据介绍,让心理咨询师上庭为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疗伤”,是该院始终坚持的创新举措。由于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和心理都不成熟,抗压能力较少。当他们面对庄严的法庭、严肃的法官时,心理压力较大,不利于案件的正常审理,也不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健康。为此,该院在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时,还专门订制了圆桌法庭,安排女法官来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案件,从形式上减少未成年被告人对法庭的恐惧感,以便使未成年被告人更好地配合案件审理,实现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今年以来,该院先后邀请3名心理咨询师11次走上法庭,为17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取得明显成效,服判息诉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