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目标大 还是偷电瓶“保险”!
作者:刘光亮 发布时间:2013-05-10 浏览次数:245
眼瞅着值钱的电瓶车不偷,而是去偷电瓶车上的电瓶,被告人王某和李某给出的解释竟然是偷电瓶目标小,不易被发觉。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0年12月的一天早上,家住句容某小区的被害人小吕下楼准备骑着停在楼下的电瓶车去上班,可是任凭小吕怎么转动钥匙电瓶车就是发动不起来。当检查车子状况时,这时的小吕才突然发现电瓶车上的电瓶不翼而飞了,于是小吕选择了报警。然而让小吕没有想到的是,警方接到类似小吕报警电话的多达30几起。后来,经过公安机关侦查,被告人王某和李某很快进入到了警方的视线。原来,王某和李某都是外地同村人,两人结伴来到句容打工。由于工作不好找,自己又好吃懒惰,王某和李某就想起了偷窃的勾当。然而,王某和李某又担心被警察抓到,于是想出了偷电瓶车电瓶的办法。他们认为电瓶车本身不怎么值钱,车主一般不会太在意,而警察也会因为案值太少不会盯上自己。于是,在2012年的12月间,王某和李某利用三个晚上的时间,“奔波”于各个小区、宾馆的门口,先后向31辆电瓶车下起了黑手,共盗窃31组电瓶车电瓶,其中最多的一个晚上盗窃的14组电瓶,涉案总价值8000余元。然而,王某和李某的如意算盘落空,警方很快掌握了其犯罪线索,被告人王某和李某最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和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于是分别判决王某和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