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催生跨越
作者:刘 曼 发布时间:2012-02-06 浏览次数:1169
盐城,革命老区,红色之城。溯源于新四军抗日烽火,七十载栉风沐雨,如今这铅华洗尽的城市生机勃勃,俨然一张具有竞争力的名片。现在,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成为这张名片上的一个亮点。
2012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在盐城市委、市政府召开的2011年度全市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他们捧得了“含金量”最高的“综合先进奖”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奖”、“五好班子建设优秀奖”、“政法综治、法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奖”四项大奖;院长徐清宇、办公室主任助理许雪峰,被表彰为绩效考核综合先进个人。
如果再向前看,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中,他们连续三年位居江苏13个中级法院前三位;“公众满意度”测评连续三年名列江苏法院前茅,其中两年位居第一;三次被江苏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并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两次被盐城市委授予“五好班子建设”优秀奖。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来盐视察时,对盐城中院作出“起点高、思路新、措施实、力度大”的评价。
特别重要的是,继1998年10月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后,201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再为他们记集体一等功。
苏北的一个普通中级法院缘何在全国、全省法院屡屡摘取桂冠?光荣驱动追求,传承依靠创新。锐意创新乃是催生跨越的不竭动力。
服务大局丰富创新内涵
2009年初,一场金融海啸袭来。面对危机,盐城中院主动出击,率先在全省法院推出《保护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八项措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二十条措施》,编印《“三服务”案例指引》,引导全市法院“变思路、给出路、留活路”,及时为在危机中搏击的众多企业送上司法关怀。
2010年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牵动着800多万盐阜人民的心!面对“拍岸而来”的历史机遇,该院迅速召开保障沿海开发推进大会,及时出台《关于为全市沿海开发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沿海开发发展到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动作如此果断,对策如此精准,源于该院2009年超前的重点调研课题的翔实分析。
几年前,响水灌河堤畔一段10公里的河段上,曾有上下货物的小码头30多个。沿海大开发的号角吹响后,外来船舶制造企业纷纷来响水发展,小码头成了大型造船厂运载、通航的“瓶颈”。小业主考虑自身利益不愿拆除,航道清理工作进展缓慢。无奈之下,开发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服务发展等不得、拖不得!法官们连轴转,到水利、进物价、商公安,按照法律规定,对小码头的拆迁、补偿、安置进行“三国四方”会商。10天后,灌河两岸阻碍发展的小码头一次性全部拆除。扎根响水的宏铭造船、三江造船等一批国内大型造船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这里已经成为江苏重要的造船基地。
在此同时,盐城中院还相继制定《关于坚持能动司法为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关于为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全市深入推进新产业、新城市、新农村“三新”工程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并始终倾力于盐城这个曾经偏僻落后的苏北城市的发展。2011年盐城财政总收入达706亿元,标志着全面达小康、奔向现代化的辉煌跨越。
盐城市委书记赵鹏对盐城中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创造性地提供司法保障给予了高度赞扬。
社会管理拓展创新路径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人民法院责无旁贷!这是该院党组一班人早在几年前就形成的共识。2005年以来,该院每年都向党委政府发送行政审判年报,催生了盐城市委、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文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2010年初,该院又在全省首推人民法庭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制度,连同行政审判工作年报被作为能动司法的“生动样本”,载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
向全市法院积极推介参与社会管理的好做法,已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滨海法院悉心打造“无讼村居”,东台法院加强诉警对接,大丰法院推出“1+5”庭所共建,响水、建湖法院的重大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阜宁、盐都法院的法官兼任村(居)法治教导员,射阳法院所属人民法庭与辖区村居签订共建协议等创新举措,为社会各界与人民群众送上平安,带来了喜悦。
亭湖区法院针对主城区各类矛盾纠纷高发、多发的实际,在社区、乡镇、经济开发区构建起了和谐共建大格局,并在4个市直行政机关和1个行业协会设立“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医疗纠纷、城乡建设和消费维权”等5个专业化巡回法庭,为化解此类纠纷开辟了新路。
大丰法院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创立了以党委政府主导,构建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交巡警中队、法律服务所、村(居)民委员会“庭所共建”的“1+5”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明确“三套指标”对共建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同时给乡镇、社区党委、政府发送“纠纷分析年报、法院工作专报、司法调查报告、法院司法建议”四份报告,该市的涉诉纠纷逐年下降,社会公信力达到历史新高,成为江苏法院化解社会纷争的样本。
2011年金融市场一度潜伏隐忧,该院党组一致认为高额的民间借贷是导致企业破产的“元凶”。
盐城中院以全市法院2008年至2010年审结的24844件金融纠纷案件为样本,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金融监管部门、个案剖析等方式,深入金融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及时提出“加大法律调整、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力度,综合施策、推动民间借贷有序发展”等四条建议。这份司法建议犹如雪中送炭,引发了盐城金融秩序的大整治,得到了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和盐城市委书记赵鹏等领导的充分肯定。人民银行盐城中心支行牵头各金融主体成立了“盐城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为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竖起了“尚方宝剑”。
特色品牌彰显创新成果
以“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新”和“工作优、服务优、素质优、环境优”的要求为抓手,该院多项亮点工作已成为特色品牌。
--改革内部管理,提升司法效能。率先推出全方位、立体式的“1+9+7”基层法院工作业绩综合考评体系,推动了全市法院工作的一体发展。经验做法在2010年底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
率先提出“全员、全面、全程”“三全”审判管理新模式,探索“审管提示、四级定案把关”等一系列审管新举措,先后制定近百项审管新制度,审判质效指标连续多年稳居全省前列。2007年10月,省高院在盐召开审判管理现场会,总结推广盐城的经验做法。2010年8月在全国大法官审判管理专题研讨班上,盐城中院作为全国唯一代表作了经验介绍。
--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服务水平。集多方之力建设诉讼服务中心,2009年以来,两级法院全部高标准建成诉讼服务中心,竭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首创“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系统,所有审判法庭实行庭审“三同步”。省高院专门在盐召开现场会,推广盐城的经验做法。
积极开展“特色法庭”评选活动,40个人民法庭各具特色、竞相发展。该院先后开展“便民快捷”、“诉讼调解”、“规范管理”、“法治文化”以及创建内涵型、功能型、规范型和现代型等“四大特色”与“四型”评选活动,全市所辖人民法庭积极创造条件、趁势而上。2010年以来全市有3个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有4个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廉洁司法示范庭;有6个人民法庭被评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先进单位;有6名人民法庭庭长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当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深深地感动了辖区乡镇党委、政府,也感动了农民,他们为乡镇村居的和谐带来了福音。
--加强理论科研,铸就精英团队。2008年,该院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等重点调研课题,结项报告获最高人民法院专家组高度评价,在此基础上,扩展形成的专著《通行正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研究空白;2009年5月被中国政法大学确定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试点项目全国法院唯一试点单位。5年来,在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上,共有17篇论文获奖,其中2篇获一等奖,8篇获二等奖,并有2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采用;副院长马生安当选“全省青年法学家”。
与共青团盐城市委、盐城市青年联合会联袂开展“盐城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官”、“全市知名法官”以及“盐城市十佳法官”评选活动,青年才俊脱颖而出、青春飞扬。具有很强感召力的评选活动,使全市900多名青年法官全力以赴投入到这项争创的洪流之中一显身手,有40名青年法官成了盐阜人民心目中的“明星”。
--推进表彰活动,激励创先争优。大张旗鼓地开展集体争创“创新、创优'金、银、铜'杯奖”和个人争创“创优、创新'功臣'奖”的活动,壮院威、振雄风。该院自2008年初下发开展创新、创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后,每年对评选的条件、评选的范围、评选的程序、评选的数量都要进行修改,明确规定新的标准,每年年底都要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亮点工作、特色品牌给该市法院工作注入了活力,换来了累累硕果。2011年,全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8万余件,标的额为71.4亿元,共受理各类案件80651件,办结80485件,标的额71.4亿元;其中市中院办结4189件,标的额17.41亿元。调(撤)率达74.81%,同比上升6.27个百分点。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有120个(次)集体、143个(次)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平安江苏建设一等功臣”黄旭东,全省“十佳法官”杨越华、虞忠和、喻赤等已成为盐城法院的一面面亮丽多彩的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