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养父突然要与养女解除收养关系,到底是本人意愿还是受他人挑唆?近日,在惠山法院法官的精心调解下,一起棘手解除收养关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患有三级残疾智障的张某一直没有结婚生子。1987年,张某父母为他领养了一个刚出生十多天的小女孩,取名玲玲。虽然玲玲名义上是张某的养女,但因张某能力有限,平时张某的母亲和弟媳也帮助照料,玲玲和一家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2012年,张某突然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张某诉称,玲玲出嫁后,就很少回来探望,未尽到赡养义务。现在其由哥嫂照顾,也不愿意和玲玲一起生活,感情已经破裂,因此希望解除收养关系。

 

“爸爸养大我不容易,我结婚时还帮我置办了体面的嫁妆,我一直心存感激,想要好好孝敬他”,得知养父要解除收养关系,玲玲一时难以接受,“我们感情一直很好,也会尽力照顾他,我不同意解除”。

 

张某与玲玲父女间的关系到底如何?张某的哥哥认为,张某与自己共同生活期间,玲玲极少到家里来探望,收养关系已名存实亡。而张某的弟媳则觉得玲玲还是很孝顺张某的,经常去张某工作的单位看望他,张某60大寿的时候,玲玲还按照当地的习俗发了点心。张某的同事也证实,经常看到玲玲送来新衣服和食物。

 

经过调查,法官了解到,张某名下的房屋面临拆迁,背后的利益之争可能是导致这场诉讼的根源。如果张某与玲玲解除收养关系,将来就会无人赡养,虽然现在张某与哥哥一起生活,但毕竟哥哥年事已高,将来也可能无法顾及他。而张某在法庭上表现有些思维混乱,说话毫无逻辑,对为什么要解除收养关系说不出所以然来,对以前的事情也记不清楚,难以确定要解除收养关系是否是他本人的意愿。从保护张某实际利益考虑,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近亲属进行调解,晓明利害关系,消弭隔阂。最终原告撤回了诉讼请求。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推进,因农村房屋拆迁利益引发的民事纠纷明显增多,案件类型涉及赡养、继承、离婚后财产分割等等。法官指出,在突如其来的利益面前,亲情面临巨大的考验,应当理性对待利益的分配,合理解决纷争,不应为利益争夺迷失了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