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靖娟: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 积极推进依法治国
作者:褚靖娟 发布时间:2013-05-10 浏览次数:741
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贯彻落实十八大的法治内涵,对于我们每一位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而言,关键是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办案件、干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履行好审判职能,全力做好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价值目标,也是人民法院拥有社会公信力的前提条件。人民法院作为维持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真抓实干的态度和改革创新的力度,改进作风,勇于担当,善解难题,奋发有为。对此,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围绕不断提升司法亲和力和司法公信力的目标,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方针,确保队伍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案件质效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办案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注重司法公开。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庭审过程、公开裁判结果,公开裁判文书,始终将法院的审判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二是坚持为民司法。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为民司法意识。积极推行司法利民、便民的各项措施,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教育法官保持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去办案,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追求“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司法境界;畅通社情民意渠道,采取院庭领导定期面对面接待处理、领导干部带案下访等途径加大信访处理力度,化解信访难题;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的领域,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守法律底线,积极化解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解决阻碍中心工作顺利推进的司法难题,努力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党委政府的支持。
三是坚持高效司法。当前,人民群众反映不公的一个方面就是审判效率低,办案周期长。为此,必须正视案多人少的现实,拿出提升办案效率的机制和措施,提高案件在审限内的结案速度。通过繁简分流、多部门联动、类案办理等探索,依法缩短诉讼周期,不断提高办案水平,有效降低司法成本;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依法及时作出调决;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对立情绪较强、涉及面较广的民事案件要尽最大可能在调解方面多做工作,争取用和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对不讲诚信、违背民商法者要当判则判,绝不片面追求调解率,拖延时间;要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确保生效裁判得到及时执行;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审判工作,逐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案、网上批案,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坚持文明司法。司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司法。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内容的法官业务素质和道德文明教育,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自觉克服态度粗蛮、方法简单、居高临下的做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通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审理办案来保证和实现司法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通过坚持实行诉讼引导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和群众依法、有序诉讼,切实体会到法治的温暖;通过加强法院的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来彰显司法文明。
五是坚持廉洁司法。当前,加强法官廉政建设,纯洁法官队伍,提高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法官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和“健康账”,不断增强抗干扰和抗腐蚀能力,始终保持人民法官应有的优良品质;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官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