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三促进”推进执法办案
作者:陆守磊 发布时间:2013-05-10 浏览次数:398
清河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认真真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以“评查”推动促进办案质量。严格实施法律文书评查工作。成立专门评查小组,采取定期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小组成员每人每月评查案件都在十件以上。评查工作采取评查组初查、审管办复核的方式进行,确保评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同时把评查结果纳入日常激励方案中,确保审判质效提升。
以“催办”促进办案效率。一方面,由审管办对对全院案件的法定审限累结案率进行统一管理,对迫近审限的案件进行循环催办。另一方面,将提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纳入到庭长的日常考核中,建立法定审限案件预警的庭长工作台账,由庭长对本庭案件审限进行统筹管理,庭内催办,努力提高办案效率。
以“调解”促进办案效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创新调解方法,增强调解能力,提高调解质量。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调解率和服判息诉率的“两上升”,实现信访率和上访率“两下降”,尽量做到“案结事了”,提升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