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发区法院全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作者:杨广 发布时间:2013-05-10 浏览次数:430
近日,开发区法院针对实际工作中裁判文书制作出现的说理不透彻、用语不规范等现象,开展专项活动,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创新争优。
严格文书格式标准,从源头寻求质量。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省高院的规定,规范裁判文书的格式,统一裁判文书版式,规定裁判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并通过信息系统让全院干警得以学习。
开展文书业务培训,靠提升强化质量。以小组的形式学习定期学习文书制作,并组织全院干警对“三评查“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学习;邀请文书制作“高手”为干警授课,在抓起文字基础之后,使办案人员书写的文书经得起法律和文字的检验。
严把文书审核签发,以谨慎保证质量。实行“三级”核对、“三级”审签制度。办案法官自查,书记员校对,法官助理进行复查,办案法官再次审查,庭长评查,分管院长最终审核签发。每位人员在审查校对之后,需制作审查或校对笔录,以谨慎保证质量。
落实文书随机评查,凭精品体现质量。“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为契机,成立法律文书质量评查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审管办负责具体评查工作,内容为抽查、建议、讲评、奖惩。对所评查的裁判文书进行综合讲评,对于优秀文书进行公示,鼓励文书“精品”出现。
强化文书评比考核,用动力促进质量。将裁判文书质量纳入办案法官、法官助理以及书记员的考核,并每月、每季度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对于考核优秀的裁判文书的制作人员和校对人员进行奖励;实行文书质量责任制,将裁判文书质量与部门和个人年度目标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