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车载法庭”进农家
作者:卢静 李洪庆 发布时间:2013-05-10 浏览次数:911
2013年5月3日,上午9点,江苏省宝应县射阳湖镇林上村村委会院内,一起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正在审理当中。法官身后的警车上,“车载法庭”四个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今年1月,新民诉法增加了小额诉讼程序规定后,考虑到小额诉讼案件虽然标的额小,却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此,江苏宝应法院在人民法庭试点开展了“车载法庭”活动。车载法庭主要面向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案情简单、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电信合同服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对于这类案件,法官将通过车载法庭,全部实行上门审理,当庭调解,当日结案。此举极大的缩短了诉讼时间,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截至目前,该院通过车载法庭已先后审理了小额诉讼案件69件。
经过半个小时的庭审,被告沈某与电信公司达成调解,当场交付了所欠电话费和滞纳金,双方随即领到了生效的调解书,沈某当着法官的面将所欠电话费及滞纳金如数交付给了电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