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常州跑个体客运的司机周某因一单“大生意”引来牢狱之灾。原来,两个出手大方的客人竟是“劫匪”。为赚路费,周某载两人到江都抢劫,最后又将两人送回常州,结果,他也因此成了抢劫犯。近日,记者从江都法院获悉,周某因起到“帮凶”的作用,犯抢劫罪,被判处6年,并处罚金5000元。

 

租车主顾竟是劫匪

 

今年23岁的徐均临是淮安人。去年他在江都一KTV内捅伤他人后潜逃。躲藏在常州的4个月间,他身上的钱很快花光了。这时,他想起在盐城打工的老乡徐华,便打电话给他,商量一起去江都“弄点钱花”。此时,徐华刚到盐城,平时也无所事事。两人一拍即合。

 

徐均临找到在常州跑个体客运的司机周某,称要包他的车,先到盐城接个朋友,然后去江都办点事。这对周某而言是单“大生意”,而且徐均临出手大方,出发前就先付了600元油钱。于是,周某一口答应。

 

当天晚上,见徐均临带着3把砍刀上车,周某没有多问。到盐城接到徐华后,两人去买了一卷胶带纸。在车里,两人嘀咕,如果对方反抗,就用胶带纸封口,并将对方绑起来。

 

路过扬州时,周某听到两人开始商议“弄钱”的具体方法两人最后确定,到江都后,谎称要将几万元托一老板保管,把他骗出来弄点钱。“如果给,就放他走,不给的话,就用刀吓唬他。”

 

江都抢劫,司机旁观

 

晚上6时许,徐均临二人依照计划将老板骗了出来。到达约定地点后,两人让周某把车停在路边候着,带着刀下车,进入老板车里,逼老板给钱。双方在车里发生争执,后老板同意给两人30000元,但要先回店里取卡。这一切被停在一旁的周某看在眼里。

 

然而,老板的汽车是自动档,两人都不会开。于是,周某被喊去开车,并载着3人去拿卡取钱。当晚,两人拿到19900元后,才放了老板。随后,周某把两人送回常州。两人在车里分赃时,给了周某1500元做路费。

 

案发后,两男子先后落网。直到公安机关找上了门,周某才知道,自己竟也成了抢劫犯。回忆起当晚的事,周某称,“我当时就想,反正不是我抢的,我只开车,只要他们付我车钱就行。”

 

江都法院审理认为,周某虽然没有直接实施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但他明知徐均临二人实施抢劫犯罪的情况下,不仅不予制止,而且继续为他们开车,在客观上为徐华等人实施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完成犯罪,属于帮助犯,是共同犯罪。故作出一审宣判,徐均临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徐华和周某均犯抢劫罪。(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