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日下午,海陵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刘某、王某、林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案,近百名在校大学生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该活动是海陵法院送法进校园、推进普法宣传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在各类国家考试中作弊的行为时有发生,不法分子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试题和答案,已涉嫌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涉案人员不乏在校大学生。为加强对高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海陵法院特意安排这次校园庭审普法活动。

 

经庭审查明,四被告人在20111217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期间,从QQ群非法获取四、六级考试试题及答案,并各自在其他四个QQ群上发布。法院认为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并当庭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个月,均适用缓刑。

 

李某等人在庭审中深刻剖析了其犯罪原因和社会危害性。法官当庭宣判后进行了法律释明和法制宣讲,通过以案说法方式进行普法教育。

 

庭后,旁听学生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增长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