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日前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王月(化名)以10%10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余万,最终因此获刑6年。

 

早在10年前,王月就宣称认识银行的人,钱存银行不如存她那,因为她能给予10%100%的利息,远远高于银行利息。此言一出,王月“找一个准一个”,10年间,陆陆续续有37个家庭把钱“存”给了她这家“个人银行”,累计达414.53万。

 

当然,王月的“甜蜜谎言”之所以维持这么久,还在于她偶尔会支付本金和利息给其中一些人,这样,她所宣称的“10%-100%”的利息就有了“舆论支持”。王月并非对所有人宣称利息100%,她只对那些不轻易借钱的才使出这招。一些人在轻信她后又及时“反悔”,对于这种情况,王月还会“大方”地把本金还回去。

 

那么,王月到底有没有在银行工作的“熟人”呢?当然没有。虽然37人将自己的家底存在王月这棵“摇钱树”上,但案发后谁都不愿相信,这个许以他们高额利息的人竟是个无业游民。王月将非法吸收的400多万全部花在还高利贷、买房和大手大脚消费上。

 

而王月之所以想出这招,是因为其买房等花了不少钱,在无力给付的情况下又借了高利贷,却没有实力偿还,最后,他选择了这条犯罪之路。

 

江都法院认定王月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王月的行为伤害了37个无辜家庭,法院最终判决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以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