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在案件审判实践中发现,近年来个人消费贷款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今年一季度,该院新收涉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71件,同比增长91.9%,其中涉个人消费贷款纠纷案件54件,同比增长134.8%。其类型主要集中于三类:信用卡纠纷、车贷、房贷,信用卡纠纷均是由于持卡人未能按约归还透支额而引起;个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主要产生于房屋贷款和车辆贷款违约,其中车贷纠纷高于房贷。

 

一、个人消费贷款纠纷案件增长的原因

 

总的来说,个人消费贷款案件增多,主要是借款人无钱还贷引起。通过调研发现,借款人无钱还贷的主要理由和原因是:

 

1、收入降低或失业。以打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借款者,受企业经营状况影响,一旦企业经营陷入困境,职工的收入即受影响,薪水减少或失业,都会导致原先所贷款项无法按期还款;部分个体户自行经营亏损,也导致无法按期还款。

 

2、投资失败。特别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借款人并不是真的用于购买住房,而是利用虚假合同套取贷款进行投资,投资经营失败导致无法按时还贷。

 

3、家庭原因。夫妻关系恶化而离异,对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财产分割前均不愿归还,财产分割后则又可能还不起;家庭突遭变故,家庭成员突患疾病或借款人意外死亡,导致无法按期还款。

 

4、个人消费理念影响。一些年青人不考虑自己收入状况,超前消费。我们调研发现车贷中有两个特点,一是购买高档汽车贷款的不良率高,原因在于购买该车的群体主要集中于70后和80后,为一时虚荣,盲目超越自己的供贷能力购买豪华车,很容易发生断供的情况;二是贷款购买价格在10万元以下车辆的不良率高,原因在于其首付额度相对不高,一般收入者可以支付首付,但其收入不稳定,容易断供。

 

5、信用观念不强。部分年轻人工作流动频繁,个人信用意识淡薄,在前往他地工作后,对以前的信用卡消费不愿还款,对欠款置之不理或者一走了之。

 

二、对策及建议

 

为了促进经济良好、有序的发展,保障金融安全,提出以下建议: 

 

1、规范贷款人资格审查。对贷款人的职业、收入、家庭资产必须作出认真细致的审查,对房贷、车贷的首付必须要求贷款人提供首付款项划款凭证,防止串通作假。要将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财产抵押、质押作为两种贷款的“硬杠子”。

 

2、严格规范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卡银行提高申领办卡门槛,要严格信用卡管理,尤其是对申领人的资信、收入状况必须作出实质性的审查。在信用卡的使用过程中,也要关注高风险的持卡人的消费动态。

 

3、加强法制宣传和诚信教育。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对信用卡欠款超期不还严重后果的宣传,提示广大群众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带来的风险,提高群众办理信用卡的风险和危机意识。持卡人应提高诚信意识,及时还款,同时要量力而行,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理的透支额度。

 

4、健全金融监管机制。在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一个统一、有效地信息交流沟通平台,达成信息共享,对不良客户形成统一的名册。同时强化监管,尤其对贷款的去向和二手房交易的真实性进行跟踪调查。对于二手房交易,应当实际到房屋查看,并且随机查看,防止虚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