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与环保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5-08 浏览次数:406
为切实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日前昆山法院与环保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就建立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形成四点共识:
依法支持环保执法部门整治城乡环境,公正高效地审理好环境保护行政案件,依法支持环保执法部门合法的行政行为,对环境保护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实行五天立案、七天审查裁决,探索环境保护先予执行机制,确保涉及环境保护的非诉执行案件一个月内执行完毕。
切实推进环保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提前介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专项治理活动,为环保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指导;对于在环境保护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环保部门沟通,支持环保部门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着力优化环保纠纷化解效果,邀请环保专家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相关案件调解,推进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依法惩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通过对因环境损害引发的侵权赔偿纠纷的专业化审理和前瞻性研判、建议,充分发挥司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
注重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有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与环保部门配合选择重点乡镇设立环境保护联系点,着力拓展涉及环境保护法律宣传的广度,稳步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