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开发遇纠纷 法院巧手来调处
作者:严海明 范媛娟 发布时间:2012-02-03 浏览次数:353
日前,吴江法院汾湖法庭妥善化解了两起可能会引起矛盾激化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保证了古镇开发保护的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当地政府下设的一家传媒公司在多年前将位于黎里古镇的12间房屋分别出租给张君、李义开办游戏房及歌厅。租赁期间,张君、李义各自对所租房屋进行了装修。2010年,双方再次续签合同,但并未对房屋装修内容在合同期满后如何处置做出明确约定。2011年合同期满后,当地政府因古镇开发保护的需要进行整体规划,传媒公司准备将租给张君、李义的房屋收回,改建为老年活动广场。这一举动让张君和李义二人顿时慌了神,一方面,两人都无法在短时间内租到可替代的房屋;另一方面,此前二人均已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房屋装修,此时收回房屋必然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张君和李义表示,如果没有合理的经济补偿,二人坚决不会搬离,如果被逼无奈将会选择极端做法。最终,双方因为无法自行解决矛盾而诉至法院。
汾湖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前往纠纷现场,向当事人双方做了详细的法律解释。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期满后,张君、李义应将所租赁的房屋返还给传媒公司。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房屋装修事宜,原则上不予补偿装修损失。在法官明法析理后,传媒公司也考虑了张君和李义的实际经济情况,同意给予适当补偿,而张、李二人也答应在合理价位上协商解决。矛盾解决,古镇的开发保护也得以顺利进行。(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