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顾客回家取钱 KTV服务生遭暴打
作者:赵超 发布时间:2013-05-07 浏览次数:222
李飞是一家KTV的前台服务生,负责收银结账。2012年12月的一天夜晚,他像往常一样在前台接待客人,凌晨一点多的时候柜前走来一名男子,声称要结账,李飞知道这是在店里消费了一下午的客人,叫王建。可这名男子在兜里掏了半天没掏出一分钱。不带钱还消费那么多,这不明显是来吃“霸王餐”的嘛!李飞马上跟经理汇报了这一情况。
经理马上过来与王建协调,王建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有意不带钱来吃霸王餐的,称可以让KTV的人跟自己回家去取,于是李飞便上了王建的车。一路上车里的气氛很是紧张,李飞与王建二人一路无话。当车停下的时候,王建让李飞在车里等着,自己上楼去取钱。可是李飞在车里左等右等也不见人下楼,难不成这王建跑了?可又一想,他的车还在这呢,人能跑哪去,再说了,这车怎么的也够抵消费帐,不至于为这点钱跑了,于是李飞安心的在车里等。
过了大半天,王建终于下楼了,李飞马上下车跟他要钱,可王建却说不急,一会有朋友送来。话刚说完,走过来三四个小年轻,走到跟前二话不说,按着李飞就打。原来,王建回家不但没取到钱而是叫来这些人对李飞进行殴打。打完之后,王建驾车强行挟持李飞回到宿舍,强行要求其支付200元的油钱,身上没钱的李飞只好跟室友借了60元钱交给了王建。
经法医鉴定,李飞被殴打所致损伤程度属轻伤。案发后,王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赔偿李飞医药等各项损失1万余元,取得了李飞的谅解。最终法院审理认为,王建纠集他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