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外汇 一家六口全部入狱
作者:徐庆兵 发布时间:2013-05-07 浏览次数:454
邗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潘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潘某等人非法买卖外汇折合人民币数额高达1亿多元。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潘某的三个女儿和两个侄子也身陷其中,一个“家族钱庄”就此覆灭。
惊天秘密,赌博网站牵出俩钱庄
2009年11月,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扬州网民非法建立宝乐网、巴莱网等多个非法私彩网,并为境外凤凰私彩网担任代理,发展会员参与网络私彩投注赌博。2010年1月8日,我市公安局网警抓获了网站建立者。在侦破该案的同时,警方发现凤凰私彩赌博网国内财务客服,主要使用“吕某”和“王某”等银行账户收取凤凰网站国内代理商递交的赌资千万余元,并将赌资汇入到一个叫做“吴某”的账户内。
警方顺藤摸瓜,继续展开追查,发现账户名为“lulutan”等名字的银行账户多次为凤凰私彩赌博网转移赌资千万余元。这个名叫“lulutan”的账户又是谁在掌控?2010年5月8日,我市警方奔赴福建泉州、深圳等地,潜入对方的“大本营”开展工作。警方查明,“lulutan”等账户是由以洪某为首的“洪氏钱庄”所控制并操作转账,而另一部分账户则由以潘某为首的“潘式钱庄”所控制并操作转账。2010年5月14日,我市公安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将两个地下钱庄一举拿下。在犯罪嫌疑人落网现场,警方查获了大量用于银行转账的电脑、U盾及书证。2011年8月,其他犯罪嫌疑人也陆续归案。
解开疑团,地下钱庄如何“洗钱”?
据了解,两大钱庄的运作模式基本相同,据潘某交代,地下钱庄开通多家银行的账户近千个,并申请网银交易,然后通过网银交易的方式来提供资金的支付结算,“其实我们就是进行‘洗钱’,将客户的不法资金合法化”。
“具体流程为收单、扣单、分单、排单、做单、核单,我们和客户联系之后,就让对方将人民币转至深圳地下钱庄控制的账户,然后将汇款传真到香港,我在香港看过以后,通知深圳的人员查收。然后,通知客户把需要转账的银行账号、开户行、姓名和需要转账的金额告诉我们,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再通过香港账户将相应的美金或者港币转至客户指定的多个外币账户。”
潘某表示,地下钱庄赚取汇率差价作为利润。“国家人民币兑外币每天都有市场挂牌价,我们地下钱庄每天也会自己定一个挂牌价,与国家定的挂牌价存在差额。假设国家汇率定的人民币兑港币是0.8:1,那么我们跟客户商定人民币兑港币以0.79:1的标准兑换,就可以赚取中间的差价。”潘某表示,地下钱庄的汇率以当天的汇率为基准浮动,不超过两个点。
倾巢出动,一家六口锒铛入狱
据调查,“潘式钱庄”基本是以家族模式运行,潘某在深圳方面的负责人就是自己的姨侄,工作人员包括自己的三个女儿及另一个侄子。
2005年,潘某在香港开了三家店,分别在湾仔街、深水街、旺角街,为客户提供人民币、美金、港币的兑换业务。后来,常常有大陆客户需要大量美金、港币,他就扩大了业务,在深圳成立地下钱庄。“一开始没有网银,只能到柜台操作,到2007年5月时,开始使用网银,又招了一些员工。”
潘某表示,“因为每一笔都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交易量,兑换货币赚取汇率差价很赚钱,工作又轻松,我就让自己的三个女儿和两个侄子一起帮我做事。”
追悔莫及,获罪仅为每月2000工资
记者了解到,在被抓获的10多人中,有4个80后、4个90后,这些年轻人是怎么卷入到这个洗钱的地下钱庄的?据潘某的大女儿交代,2007年年初的时候,她到父亲的地下钱庄工作,“一开始我什么都不懂,就负责收发传真,做了一两个月之后,我负责钱庄的排单,到了2008年4月份的时候,我开始负责向客户提供钱庄账号、记录每天的账目情况,此后直到2010年5月14日。”据了解,潘某的三个女儿每月工资只有2000元。
在钱庄工作的小刘工资则更低,“我看招聘广告是招文员,月工资1000元,包吃包住,早晨9点上班,下午5点下班,中午不休息,双休,后来我去了以后他们让我打字,很快我就被录取了。”小刘表示,“主要就是因为工作轻松。”
日前,邗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经审理查明,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被告人潘某等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办理银行卡和网银U盾、查询银行卡金额、进行网银转账等方式,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经营额总计人民币123257154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境内外外汇兑换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庭审判决后,8个年轻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等待他们的是漫长的高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