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
作者:王麒锟 发布时间:2013-05-07 浏览次数:256
生活中偶然失足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顾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可不成想,事情刚刚发生两个月,顾某竟再次酒后驾车,并且是醉酒驾车,结果被值勤民警查获。日前,启东市人民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顾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3月某日,59岁的顾某在家中喝了两瓶啤酒后,自认喝得不多,便无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到邻村不远处去帮一人家捕鱼。顾某行至某路口时,因行车轨迹可疑,被正在此处例行检查的值勤民警查获并带至启东市第六人民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顾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7.8mg/100 ml血液,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查,顾某在2013年1月份就曾因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部门处罚,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罚款1512元。人们常说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可就是因为心存侥幸,罔顾安全与法律,顾某真的栽倒在同一块“石头”上,并且这次栽得更疼更重,不再是扣证罚款而是身陷囹圄。
法院认为顾某因饮酒后驾车被行政机关处罚后,不思悔改,在短时间内又醉酒驾车触犯刑律,其主观恶性较深,决定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