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推出“夜间法庭”“挑灯”调解化纠纷
作者:江阴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5-07 浏览次数:385
“太感谢你们了,忙到这么晚还不能休息,你们辛苦了。”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青阳法庭的法官在调解刘某诉陈某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时,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对法官不辞辛劳,利用晚上时间化解矛盾纠纷表示由衷的感谢。
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于1996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不久便同居生活在一起,1997年生育儿子陈小,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感觉隔阂在逐渐加深。被告陈某工作繁忙,每天回家很晚,起诉前双方已经分居生活,刘某感觉双方已无感情,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好,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小孩抚养及同居财产依法裁判。
立案后,法官考虑到被告陈某白天工作较忙,正常工作时间参加诉讼不便的实际情况,将开庭时间安排在当事人稍闲的晚上时间进行。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刘某与陈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间房屋每人各使用一间,孩子由陈某抚养,刘某每月负担抚养费300元直至小孩独立生活时止。
今年以来,青阳法庭进一步延伸诉讼服务职能,考虑到正值春耕农忙时节,辖区内部分当事人白天忙于农活、工作,不方便参加诉讼的情况,继“巡回审判”、“假日法庭”后,又推便民利民新举措——“夜间法庭”,为当事人开辟了夜间诉讼的“绿色通道”,确保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生产生活。此举既节约了诉讼费用,降低了诉讼成本,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了当事人和群众的广泛好评。今年以来,青阳法庭通过夜间法庭共接待当事人30余人次,已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