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法院采取措施规范公民代理维持诚信诉讼
作者:柴敏娟 李迎春 发布时间:2013-05-06 浏览次数:439
近日,灌南法院审查一起公民违规代理假冒当事人签名签订调解协议一案,避免了错案的发生。针对该案折射出的相关问题,灌南法院迅速采取四项举措规范公民代理维持诚信诉讼:
加大审查力度,告知当事人代理风险。加大对公民代理人资格的实质审查力度,提高对公民代理的审查能力,尤其是提高对违规代理现象的识别及制止能力。同时将实践中存在的代理人违规违法行为整理成书面文件对外公示,督促公民代理人填写保证书,并将有关诉讼代理风险告知当事人予以警示,防范代理风险。
建立公民代理人行政备案登记制度。与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要求公民代理人在诉讼代理前到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便于司法行政机关及时掌握公民代理诉讼情况,强化行政机关对公民代理行为的规范管理,促使公民代理人提高代理行为的自律性。
简化司法援助手续,压缩公民代理空间。建议司法援助部门简化对案件确有困难当事人法律援助审查流程,降低司法援助门槛,适当扩大司法援助适用范围,压缩公民违法违规代理乱象生存空间。
建立健全违规代理惩治处罚机制。定期对公民代理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对违规公民代理行为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纳入代理人黑名单予以通报;对恶意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扰乱诉讼秩序等违法、违规代理行为,视具体情节、影响程度等依法采取警告、训斥、具结悔过、罚款等相应处罚措施,做到以惩促防、惩防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