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身患重症借钱赔偿 诚信举动令人钦佩
作者:王进前 发布时间:2013-05-03 浏览次数:215
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徐先生在身患重症,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依旧尽全力履行自己义务,其行为不仅感动了法官,也感动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2011年9月30日,徐先生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松周公路行驶时,不慎撞上刚从前方客车上下车、准备横穿马路的5岁女孩晓芸,造成其重伤。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在该起交通事故中,徐先生负事故主要责任,客车司机和晓芸负次要责任。事后,晓芸父亲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徐先生、客车司机以及两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2012年11月11日,吴江法院少年庭判决徐先生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0余万元,扣除其此前已预付的10万元,他还需支付给原告方10余万元。
因为自己的不慎导致受伤女孩遭受身体上的痛楚,这让徐先生愧疚不已,他想尽快弥补自己的错误。可是,家庭并不富裕的他在预付了10万元后实在无力承担多余的费用。徐先生原本想和保险公司沟通,由对方直接将保费支付给原告方,可是按照保险公司规定,必须由徐先生先支付,再由保险公司补偿给他。一面是法院的判决书,一面是经济上的穷途末路,徐先生陷入两难。
当晓芸的父亲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徐先生坐不住了。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他就拿着10万元钱来到法院,这让法官了也感到有些诧异。以往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多是想方设法规避执行,甚至个别“老赖”为了逃避义务东躲西藏,而徐先生本身经济状况不好,怎么凑到这笔款项?了解情况后法官才知道,徐先生不久前得知自己得了重症,他想在有生之年还清这笔债,不留下遗憾。于是当他东借西凑好不容易凑满10万元后,便第一时间交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