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院成功劝阻当事人轻生
作者:陈德严 孟雪辉 发布时间:2013-05-02 浏览次数:1203
本报讯 4月23日下午3时许,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姚为民接到一同事电话,称该院辅楼楼顶有一女子疑似轻生,便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使一起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接到电话后,姚为民当即命令一楼值班法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稳定当事人情绪,防止其做出不理智的举动,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同时,召集全队法警,简要说明情况,并带领8名法警火速抵达事发地。
考虑到当事人是女性,姚为民特别安排女法警许英接触当事人,安抚其情绪,其他人则控制现场,等待下一步命令。许英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安抚效果,当事人渐渐止住哭泣,向法警叙说事情经过。
原来她是一起离婚诉讼的原告,当天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被告向其索要一万元,否则就不肯离婚。离开调解室后,她便有了轻生的念头。
在法警的耐心劝说下,当事人被妥善带离楼顶,前往法官接待室。为防止当事人再有过激行为,姚为民特意留下两名法警随身陪护,并与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戴杜平取得联系,一起来做当事人的劝导工作。待当事人情绪稳定安全离开法院后,全队法警这才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