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同意指定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专利权纠纷案件的批复》,同意指定苏州虎丘法院审理第一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虎丘法院成为苏州地区第二家具有部分专利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省高院转发了最高院文件,并进一步明确了案件审理范围及受理时间、级别管辖、审判机构及人员配备等事项。虎丘区法院将从2013111日开始,审理发生在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具体包括:1、申请专利权纠纷案件;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6、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7、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案件;8、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9、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2年,苏州虎丘区共申报专利10829件,同比增长37.2%,其中申请发明专利3870件,同比增长48.79%,专利授权5767件。全年专利申报八成以上来自于企业。